2021-11-08 174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》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,现将江门光明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江门光明眼科医院建设项目
地点:江门市迎宾大道西108号首层、二层、三层、四层、五层、六层、七层、八层
建设单位:江门光明眼科医院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、验收检测报告,详见附件。
验收报告公示时间: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2月03日
JZJC202107-YS-008 江门光明眼科医院(水、气).pdf
JZJC202110-YS-004 江门光明眼科医院(声).pdf
2021-11-02 220
五邑路以北原鱼塘地块(下称“本地块”)位于江门市江海区五邑路辅路北侧附近(新民桥以北),占地面积8828.92m2。项目地块现状:东临联发餐厅(已拆)和石咀里路,南侧靠近五邑路辅路,西侧原为鱼塘目前正在进行住宅小区建设,北侧靠近河涌和建星村。地块历史上为鱼塘,用于家鱼养殖,2018年后被填平,后闲置至今。
2018年底地块周围进行了铁皮围挡保护至今。地块用地规划目前仍处于审批阶段,未能拿到最终的规划文件。但地块目前规划条件已基本确定,根据《〈江门市滘头地段(JH02-C01、JH02-C02)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〉草案公示》可知,地块未来规划一部分为二类居住用地(R2),一部分由商业用地(B1)调整为商业用地(B1)可完全兼容二类居住用地(R2),具体的用地性质在规划条件时确定。由此,地块未来用地基本属于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。由于地块用地性质变更,且地块存在填土历史,因此应当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
2021年6月,受江门市江海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,广东锦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(下称“我司”)承担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-污染识别工作。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期间,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、现场踏勘、调查采访等方式对目标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。主要结论如下:
(1)地块历史及现状:本地块自九十年代至今一直为鱼塘,主要用于渔业养殖,地块未经开发利用,无工业企业存在。地块未有其他构筑物。地块内鱼塘主要用作家鱼养殖,鱼塘养殖主要采用天然放养模式,对池塘水质等影响较小。
(2)地块周边历史及现状:项目地块周边地块历史上主要是农用地、住宅和部分工业园区。地块西侧为农用地,农用地主要用途为鱼塘和菜地,于2018年开始进行开发建设为住宅小区,施工废水统一收集处理后排放至河涌,固废统一收集后外运,并通过定期洒水控制施工扬尘,施工过程符合环保要求。地块东侧为石咀里路和工业区,工业区自2018年后也完全拆除,目前为空地,东侧工业地块出让前,由江南街道联星村委托检测单位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结果显示为无污染,对我们本次开展土壤调查的地块无影响。地块北侧为河涌及建星村住宅区。地块南侧主要为五邑路及其辅路,南侧五邑路辅路在2005年时就已经建设,建设之前用地性质主要为农田空地,至今仍为交通运输用地。区域经过的车辆会产生一定的废气、和轮胎磨损的废屑,区域不存在运输车辆环境泄漏事故,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和污染性的可能较小。
(3)填土情况:2018年期间因地块南侧五邑路的建设,在地块内堆填了部分施工挖出的清洁土及少量建筑砖瓦碎石,后经业主单位整平,整平后填土深度约2m,回填面积占整个区域,约8828.92m2,回填土方量约17658m3。
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本地块未曾涉及工矿用途、规模化养殖、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、环境污染事故、危险废物堆放、固体废物堆放与倾倒、固废填埋、工业废水污染等表明有污染或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。周边地块存在一定的工业企业,工业企业废气废水经自身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达标处理后排放,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,且工业区处在调查地块地下水流向下游,相邻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无异常,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和污染性的可能较小。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,原则上认为本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,调查活动可以结束,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